一、‘防爆設備分級分類
1、 I類 :煤礦、井下用電氣設備。
2、 II類 :除煤礦、井下之外的所有其他防爆性氣體環境用電氣設備。
II類 :有可分為IIA IIB IIC 類、標志IIB 的設備可適用于IIA 設備的使用條件,IIC可適用于IIA IIB 的使用條件。
3、 III類 :除煤礦以外的爆炸性粉塵環境用電氣設備。
IIIA :可燃性飛絮,IIIB類 非導電性粉塵,IIIC類、導電性粉塵。
二、爆炸性氣體環境危險場所分類
1、0區:爆炸性氣體環境連續出現。長時間存在的場所。
2、1區:在正常運行時,可能出現爆炸性氣體環境的場所。
3、2區:在正常運行時,不可能出現爆炸性氣體環境,如果出現也是偶爾發生并且僅是短時間存在的場所。
三、可燃性粉塵環境危險場所分級分類
1、20區:爆炸性粉塵環境以粉塵云的形式在空氣中連續或續航時間存在或頻繁出現的場所。
2、21區:正常運行時。爆炸性粉塵環境以粉塵云的形式在空氣中可能出現的場所。
3、22區:正常運行時,爆炸性粉塵環境以粉塵云的形式在空氣中不可能出現,如果出現也僅是短時間存在的場所。